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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青海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09:56      浏览数:6687

关于2023年度青海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

各位执业药师:

按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全省执业药师执业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23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培训方式进行。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委托青海天创鹏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青海省执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管理。

一、继续教育的学分和学时管理

(一)执业药师应在取得执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和保留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二)学时和学分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1. 公需科目:累计学习时长达到30学时,计10学分。

2. 专业科目:累计学习时长达到60学时,计20学分。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方式为网络授课。

三、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网络授课220元/人/年。

四、培训报名时间及学习周期

2023517—20243月31日。

五、报名、学习操作流程

(一)专业科目学习流程

1.登录网站

登录青海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qhzyysjxjy.com/),点击继续教育学习模块首次参加学习者,未注册学员先完成注册,再次进入报名。

2.个人信息填写

登录后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即可进入个人中心,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课件

信息填写完成后,返回首页,选择专业课程/公需课程,进入课程选择页面。选择学习课件,提交后学员不能自行变更所选课件。今年网络教育共提供50个学习课件,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课程。

4.课程评分

学员在报名学习后,点击评价为课程评分。

5.学分获得

学员在缴费后即可查看已报名的课程。点击课程目录即可学习。课程更新完毕后,每节课有相应的考试题。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即可获得学分,可在“我的分数”查询。

6.证书打印

执业药师获取证书需该年度的学分达到30分,证书审核1-2个工作日后发放证书,可在“我的证书”查看。

(二)公需科目学习流程同上。

六、报名学习注意事项

(一)学员注册个人信息须认真、准确填写,如信息有误,将影响后期打印学分证明。

(二)学员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后,由施教机构开具相应发票。

(三)开课后一律不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

七、联系方式

0971-8865659



青海天创鹏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3517日